香港公司投資越南公司,投資款好回來香港嗎?

不同國家可能有外匯管制政策,限制資金的轉移和匯款。在將投資款項帶回香港之前,您需要了解越南當地的外匯管制規定并遵守相關規定。
在投資越南公司時,您可能會與越南公司簽訂投資協議或合同。這些文件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資金回收的條件和方式。
了解越南和香港的法律和監管要求是非常重要的。確保在資金轉移過程中遵守當地法律和規定。
資金轉移可能涉及稅務方面的考慮。您需要了解越南和香港的稅務規定,并確定在資金回收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和影響。
綜上所述,將投資款項帶回香港需要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外匯管制、投資協議、法律和法規以及稅務影響。
下面關于越南資本和金融項目外匯管理政策:
(1)直接投資
對外直接投資方面,須獲得越南投資與計劃部許可,在具備外匯牌照的銀行開立賬戶,并向越南國家銀行的分支機構登記賬戶和對外投資資金流向。外商直接投資方面,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投資與計劃部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外商投資類型受《投資法》規范。關閉投資項目時,投資者需通知授權機構,遵循清算程序,退回投資證書。清算工作需在決定關閉項目后 6 個月內完成。對可能轉移至國外的金額沒有限制。外國投資者不能擁有土地,須向政府租賃。
(2)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
越南居民可以在境外投資股票,信貸機構可以進行離岸間接投資。越南居民在境外銷售或發行股票,需在經授權的信貸機構開立以外幣計價的證券發行賬戶,通過該賬戶進行支付和收款,企業和國有商業銀行需得到相關監管部門或越南國家銀行的批準。境外機構和個人合計持有越南上市企業的股份不得超過該企業流通股份的 49%,而投資銀行業的股份不得超過 30%。允許境外機構和個人在越南出售或發行越南盾證券,但需開設越南盾賬戶。
(3)衍生品及其他工具
越南居民在國外購買、在境外銷售或發行衍生品或其他工具均須獲得越南國家銀行批準。非居民不能在本地購買衍生品和工具,非居民在本地銷售或發行衍生品及其他工具需要獲得越南國家銀行批準。外國投資者必須在交易所開立衍生品交易賬戶,并在指定的結算所開設存款賬戶,以便能夠進行衍生產品交易。
(4)信貸業務
經越南總理批準后,居民經濟實體可向非居民提供貸款。越南企業(包括信貸機構)在沒有政府擔保的情況下從國外借款,需遵守關于離岸借款的規定,沒有政府擔保的中長期境外借款(對進口商品的延期付款除外),需在越南國家銀行注冊。國有經濟團體和普通法人需得到業務執行部門和財政部的批 準才能從國外借款。進口貨物延期付款不受外債條例登記要求的限制。原則上, 借款人應在能夠合法有效提供越南賬戶服務的銀行開立借款賬戶和還款賬戶,賬戶只限于以下用途:提取資金、償還外國貸款和其他與借款、還款和海外擔保借 款有關的資金交易。企業可以通過境外貸款償還網站辦理境外貸款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