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報稅是公司成立之后多久?

香港稅務局會在公司成立后的第18個月向該公司發出其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對于初次報稅的公司,有最多3個月的時間來完成稅務申報工作,包括選定公司的稅務年結日,并委托香港持牌會計師進行做賬審計。
通常情況下,香港公司每年只需繳付利得稅,如果公司沒有盈利,則無需繳納利得稅。香港公司的稅務申報是按年度進行的,即一年報稅一次。
香港公司一旦開始運營并產生利潤,就需要遵守香港的稅收制度進行定期報稅。香港利得稅僅對公司在香港產生的利潤部分進行征稅。如果公司經營狀態為以下幾種,則不需要進行繳稅:還未正式開展業務經營、沒有產生利潤或為虧損狀態、公司利潤的獲取并未使用到香港本地資源且均為在海外經營取得。
對于已經正常開展業務活動的香港公司,需要正常委托香港持牌會計師進行核數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報稅。而對于還未開展實際業務經營的香港公司,在收到稅表時可以進行零申報處理,或者委托會計師出具無運營審計報告,進行稅務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