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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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香港公司成立18個月后會首次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表,收到利得稅表后開始準備做賬審計資料,并根據開戶日到申報年結日(年結日一般設定在3月31日,剛吻合稅表發出時間,如果需特定年結日也是可以的,但第一次申報日期不能超過18個月),下一年稅務申報延續即可。
新公司收到稅表后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報稅工作;其他公司需1個月內完成報稅工作。
注意:有時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香港公司在報稅期內沒有收到香港稅務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這并不意味著香港公司不用做賬審計報稅。在這種情況下,香港公司應該在報稅期限內,自覺完成報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