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投資備案,英文全稱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ODI,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ODI備案的兩種情況
新設:
中國內地企業在境外新設立公司,包括海外公司或者中國香港公司,海外公司或者中國香港公司的股東必須是該內地企業,可以不占有股份。
并購:
中國內地企業在海外并購公司,中國企業作為股東在海外控股一家公司,做境外投資備案時需要做進行盡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