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所有香港企業都需要編制財務報表嗎?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公司的董事需要就每個財政年度擬備符合規定的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須符合會計披露規定、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出或指明適用的會計準則,而且需要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審計及簽署。 除非該香港公司已申請為不活動公司,否則香港注冊的企業需要每年編制財務報告。 財務報表多用于呈交政府部門例如公司注冊處或稅務局等,用作周年申報、企業維護及審計報稅。
2.香港公司財務報表有制作準則嗎?
企業擬備的財務報表并非“自由創作”,而是有適用的會計準則。 早年《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適用于所有盈利性企業,其時所有企業都須按照幾乎一樣的財務報告披露要求編制財務報表。
后來政府考慮到中小企業跟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有別,例如中小企不用滿足公眾股東的信息要求,關注它們財務狀況的大多是主要債權人,因此為了減低不必要的編制費用負擔,香港會計師公會理事會于2005年頒布《中小型企業財務報告框架》(簡稱SME-FRF)及《中小型企業財務報告準則》(簡稱SME-FRS), 合資格的中小型企業可以采用準則擬備簡明的財務報告。
3.什么企業符合擬備簡明財務報告的資格?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屬小型私人公司或屬小型私人公司集團控權公司的私人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的任何兩項,即符合擬備簡明報告的資格:總收入(或收入總額的總數)不超過1億元; 總資產(或資產總額的總數)不超過1億元; 雇員人數的總數不超過100人。 公司注冊處就不同企業情況提供放寬提交報告方面的豁免,建議可以瀏覽該處的網站,了解自己的企業是否符合相關資格。
4.中小企的財務報表有什么主要內容?
根據《中小型企業財務報告準則》,主要內容大致包括利潤表、財務狀況表、財務報表附注及與上一財政期間的比較資料。 其他資料例如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現金流量表則并非必須; 成員或股東權益變動表則在單獨的報表或附注中列出。
5.每年要準備多少次財務報表? 是否準備完畢便可,需要審核嗎?
企業需要在每個財政年度擬備財政報表,而目前香港對會計年度沒有法定要求,較多香港公司會選擇在3月或12月作年結日,以方便報稅。
要留意的是,所有編制的財務報表都需要經審核,企業需要就每個財政年度委任核數師進行審核工作。 審計師將會審核驗證企業的賬目,再交由公司董事簽署審計報告。 企業也須備存會計紀錄至少7年,相關記錄需要顯示及解釋公司的交易,以及披露公司的財務狀況及財務表現。
6.一竅不通該如何準備財務報表?
一般企業通常交由內部會計人員處理日常簿記事宜,如果企業屬人手精簡的初創公司或中小企,沒有專責會計部門,而企業負責人有信心自行處理平日的流水賬,則可嘗試簿記銀行出入記錄、非銀行的支出記錄,以及公司收入記錄等。

假如企業沒有會計部門,老板又沒有信心自行處理財務報表,則可委托外聘的會計師樓或秘書公司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