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備案(境外投資備案)
由于我國在資本對外投資方面有嚴格的管控,因此需要在政策的指導下,合規的辦理相關手續后,資金才能合法順利的出境,其中常見的方式就是做ODI備案。
什么樣的行為需要進行ODI備案(境外投資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以下稱“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理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
前款所稱投資活動,主要包括點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獲得境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等權益;
(二)獲得境外自然資源勘探、開發特許權等權益;
(三)獲得境外基礎設施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四)獲得境外企業或資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五)新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
(六)新建境外企業或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
(七)新設或參股境外股權投資基金;
(八)通過協議、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業或資產。
這里所稱企業,包括各種類型的非金融企業和金融企業。
這里所稱控制,是指直接或間接擁有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或雖不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但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重要事項。
ODI備案申請優勢:
1、開拓境外市場,獲得當地政策或稅務優惠,加快資本積累速度;
2、方便與境外客戶的業務轉賬,減少轉賬手續和成本
3、提高國內企業形象,增加企業附加價值
4、充分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及及時掌握外部信息
5、有效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規避國外貿易壁壘
6、統籌境內外企業發現,優化資源配置
境內公司要求:
1、境內公司最好成立滿1年以上;
2、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
3、凈資產回報(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溫馨提示: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是兩年,如果在兩年之內沒有相適應的項目了,該證書就作廢了,屆時如果有新的項目,企業需要重新辦理ODI投資備案。
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流程:
(一)發改委立項——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二)商務部審批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
(三)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外管部門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晰的了解到,資金合法合規的出境,是境內機構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很重要的一步。
如果您對ODI備案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與我探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