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內地是有所區別的,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區別在哪里,有些客戶是按照國內會計制度自己做賬的,而我們出具審計報告,其實很多國內公司自己做賬,需要我們的核師重新理賬的,因為大陸和香港是不同的格式的。香港完整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會計政策和說明性注釋。
資產負債表格式不同
內地資產負債表采用賬戶式結構,項目按流動性遞減的順序排列,即把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排列在前,把流動資產中的速動資產排列在最前面,長期固定資產和股東權益排列在最后。而香港資產負債表采用報告式結構,是按流動性遞增的順序排列的,即把長期固定資產和股東的所有者權益排列在最前,接著排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此外,香港的資產負債表以流動資產凈值來表示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凈額,而沒有具體地列示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
香港與內地相比較,在利潤表方面的差別是:
第一,利潤分配的項目。相對于內地會計制度對利潤分配的具體規定,香港利潤分配表對利潤如何分配以及分配的順序沒有做出原則性規定,所以在會計報表中也有不需要揭示一些項目。
第二,內地會計制度中,利潤表將企業收入劃分為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并且要求揭示收入和成本費用。而香港在成本費用項目的揭示方面無具體要求。
香港和內地現金流量表的區別是:
第一,在現金流量的類別方面,中國內地按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類列示,而香港現金流量表的內容更加豐富,除了這些項目的分類列示外,還會單列相關非常項目,比如有收付利息、企業的投資現金流量。
第二,在編制方法上,內地采用直接法報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但同時規定在現金流量表的補充資料中必須單獨按照間接法反映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而香港允許使用直接法或間接法編制,同時要求在附注中披露按間接法將凈收益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