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后離婚也有資格分割財產嗎?離岸公司控股能避免分割股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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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發生婚外偷情式性行為。既沒有在一起生活,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對外交往,僅僅是發生性關系,通常只能進行道德譴責,無過錯方不能要求損害賠償,但在起訴離婚時對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會有幫助。如果屬于嫖娼會涉及另外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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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同居。指連續性與婚外異性共同生活,這個連續要多久,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給出的標準是要連續生活3個月,這種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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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發生重婚。重婚一方不僅可能要承擔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責任,無過錯方也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上述損害賠償的標準是多少呢,據筆者了解,目前司法實踐中,通常掌握在人民幣5萬元左右。當然,要拿到這個賠償金,還得有兩個前提:1、確有充分證據證明對方存在上述婚外異性同居或重婚的事實;2、主張損害賠償的一方無過錯。
上述過錯問題處理后,對于夫妻離婚共同財產的分割在份額上有沒有影響?答案是:在沒有提前進行法律安排的情況下,婚內產生的收入通常都被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實踐中也有適當向一方傾斜的情況,但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也就是說,如果王寶強名下近2個億的財產都是婚后創造的,那么假如他與馬蓉離婚,這2個億的財產將要分給馬蓉1個億。所以在網上已經有不少婚姻律師預測,王寶強可能要人財兩空。
大家還記得鄧文迪和默多克的故事嗎?
鄧文迪是傳媒大亨默多克的第三任妻子。默多克在與第二任妻子安娜·托芙離婚時支付了17億美元,損失慘重,因此在與鄧文迪結婚前,默多克把名下的主要資產,特別是新聞集團股權都裝入了家族信托進行隔離保護,2013年末,離婚的鄧文迪僅獲兩套房產和讓兩個女兒成為870萬美金基金的受益人。而結束第三次婚姻的默多克仍然笑擁超過139億美元財產,這其中的奧秘,皆源于家族信托。
假如王寶強設立了家族信托,把自己辛苦取得的財產通過家族信托進行了隔離保護,那么在遇到妻子出軌時,就可以輕松讓對方凈身出戶,絕對不會有人財兩空的擔憂。
都說婚姻需要經營、財富需要保護,婚姻財富兩全需要智慧,通過家族信托和相關法律工具運用,就能夠一切盡在掌握之中。
設立家族信托時,只需要財產所有權人單方委托辦理,無需將來的配偶同意和知曉。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自己、未來配偶、家人后代,也可以是其他人,并可以預設各種條件,更換受益人、取消受益權。不僅保密,而且靈活可控。
案例分享:朱先生婚前財產隔離家族信托
朱先生外型俊朗,才華出眾,還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創始股東,有錢,有才,因為一直忙于事業,年屆三十五、六,還沒有結婚。
象這種鉆石王老五,身邊的追求者不少,雖然有兩個候選人條件不錯,但朱先生有一個顧慮,不知道她們是喜歡他這個人,還是僅僅看中他擁有的財富,萬一結婚后雙方感情不合,導致離婚,會不會導致人財兩空?
雖然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前一方取得的財產永遠屬于個人財產;但婚姻法又規定:婚前財產在婚后所取得的投資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朱先生和大部分高凈值資產人士一樣,主要資產就是股票、公司股權或其他投資產品,投資收益是將來主要收入來源。
曾經有朋友建議朱先生做一份婚前財產公證,但婚前財產公證必需要男女雙方一起做才有法律效力,沒結婚就考慮離婚,太傷對方感情,朱先生也開不了這個口。
后來在我們的幫助下,朱先生將婚前主要財產設立了一份婚前財產隔離家族信托,受托人是專業信托公司,受益人是朱先生自己和將來的配偶、子女等親人,各個受益人的受益權和受益條件均不相同。如果朱先生需要用錢就根據約定的規則申請提取,不影響生活質量。信托財產可以對外投資,產生的收益均屬于信托財產的一部分。
假如朱先生將來和妻子感情不合造成分手,已經設立的信托財產和收益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無需進行資產分割,而且對將來發生的債務也不用承擔責任。假如朱先生離世,家族信托繼續有效,家族信托中的財產不作為遺產進行繼承,而是按照朱先生在信托中設定的條件向受益人進行分配,時間不限。
家族信托有效避免了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造成的雙方尷尬,又對自己合法財產進行了有效的保護。
家族信托是一種有效的法律架構,具有分散資產、隔離隱蔽、避免重稅、防范債務、身后有效、靈活可控等特殊功能,同金融信托一樣,都受到我國《信托法》等法律的規范和保護。因保密要求,案例中人物和故事均作虛構處理,請勿對號入座。

王寶強要求分割的財產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的一處房產,多家公司股權、出資,一輛寶馬x5轎車、一輛賓利轎車,愛馬仕、LV、香奈兒、GUCCI、PRADA、迪奧、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表、包、服飾等,此外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這是分房分車分公司股份分包包的節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