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錢莊利用離岸賬戶洗錢案跟前幾天那個是同一個案件嗎?
據大連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成員中很多人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就開始從事非法兌換外匯活動,也就是俗稱的“倒賣外匯黃牛黨”。在銀行兌換外匯有額度限制,一般每人每年最多只可購買5萬美元的外幣,每天取現最高額度也僅為1萬美元;找“黃牛黨”兌換美金不僅無額度限制,更無需復雜的手續和證明,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七八年前,這些犯罪嫌疑人通過某些公司開始在境外設置離岸賬戶,采取境內打入人民幣或者外幣,境外取出外幣或者人民幣的 “地下錢莊”的模式,與吉林、山東、北京等地其他相似犯罪團伙勾結,在全國范圍內大量從事非法交易外匯的勾當,迎合不法分子境外**需求,甚至還在澳門、韓國等地提供一對一**換籌的業務,謀取高額不法收入。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換匯交易還應該去國家指定的銀行及其他正規的外匯交易機構,不給此類違法犯罪提供侵害國家經濟利益的“市場”和“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