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贊同來自: lotusflower
這里簡單回答一下。
香港的征稅原則是只針對來源于香港的所得才會被征收利得稅(所得稅),既只對在香港開展商業活動,或取得來源于香港的利潤會被征收 16.5%的利得稅。如果運營地點、利潤源自香港以外,則免征利得稅,符合這個條件,就如@牪牪 所提及,可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豁免。香港稅務局在判斷利潤的來源地時,香港一般采用“業務測驗”法,該測驗確定產生利潤最重要的活動,以及活動在何處開展。

具體樓主可移步到香港稅局網站 http://www.ird.gov.hk/chs/paf/bus_pft_tsp.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