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與我國的稅收協定

中國與馬紹爾群島稅收協定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避免雙重征稅:協定明確規定了雙重征稅的避免原則,包括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方面的具體規定。雙方居民在收入來源國獲得所得時可憑協定規定減免或豁免一定稅額。
2.信息交換:協定還規定了雙方在稅收事務上的信息交換機制,以加強合作,打擊跨國逃稅行為。這有助于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并保護兩國稅基的穩定。
3.投資保護:稅收協定為中國企業在馬紹爾群島的投資提供了保障,涉及的投資保護條款將保護中國投資者的權益,確保他們在馬紹爾群島的投資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4.征稅范圍與標準:協定明確規定了哪些居民和所得應納稅,以及征稅的標準和方法。
5.爭端解決:協定還規定了雙方應如何處理因解釋協定而產生的爭端,包括協商和仲裁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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