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經營活動的離岸公司屬于passive NFE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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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例外條件的NFFE
- 包括直接或間接由善意取得美國居民身份的居民完全持有、在NFFE的組織國家存續的上市公司和關聯公司、區域性NFFE或主動NFFE。
- 這些類型的實體由于其自身活動特點而通常不可能被美國自然人/法人用于隱瞞資產。
- 主動NFFE
- 實際進行業務活動而不是持有能產生投資收益(例如利息、分紅、租金等)的資產的實體。
- 滿足下列條件的實體可歸類為主動NFFE
- 上一財政年的總收入中被動收入低于50%;且
- 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或為了產生被動收入而持有的資產在持有資產(按季度測試)中的加權平均百分比低于50%。
簡單來說,如果一個NFFE少于50%的收入來自于持有產生被動收入(如紅利和利息)的資產,則該NFFE屬于主動NFFE(Active NFFE),譬如說,一個超過50%的收入來自于制鞋生產活動的鞋廠,屬于主動NFFE。
- 被動NFFE
- 任何不符合例外條件或不屬于主動NFFE的NFFE,即如果一個NFFE超過50%的收入來自于持有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則該NFFE屬于被動NEFE。
被動NFFE需向其所得稅代扣義務人提供有關其實質性美國所有人(如有)的證明;如果沒有實質性美國所有人,也需提供相應證明。
對于普通客戶而言,如果擁有非美國本地的公司或實體,并在金融機構開有賬戶,因FATCA被金融機構要求提供W8-BEN-E表時,應該結合自身實際經營狀況申報。如果申報為主動NFFE,則可免于繼續申報,或可避免因為被認定為被動NFFE申報不及時或文件不合規造成賬戶被凍結或關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