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情況下,審計報告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查和評估,并給出審計意見,以確定財務報表是否如實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當香港公司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實質性業務活動或交易時,審計師無法提供對財務報表的全面審計意見,因為沒有足夠的業務活動供他們進行審計。
不活躍審計報告通常會在審計報告中明確指出公司的不活躍狀態,并警示讀者注意財務報表可能不包含完整和準確的信息。這種報告可能會給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相關方提供有關公司當前狀況的重要信息,以便他們能夠做出更準確的決策。
不活躍審計報告并不意味著公司存在問題或違規行為,只是說明了公司在審計期間沒有進行實質性業務活動的情況。它是由香港執業會計師依據相關審計準則和標準所做的必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