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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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香港公司出具不活躍報告是能證明公司經營狀況的審計報告,作為填報利得稅表的依據以及作為提供給稅局查閱的證明,出具不活躍報告主要是證明公司沒有經營,故沒有利潤,則無需繳納稅。
而零申報是指香港公司在申報利得稅稅表的時候并沒有出具任何的審計報告,遞交政府的報稅文件也只有利得稅表,無任何提供香港政府查閱的資料,嚴格來說是違反香港公司條例規定的。
因為不活躍報告有審計報告可以提供政府檢閱并保留,而零申報無任何文件可供查閱,所以香港稅局會抽查零申報的公司,而且稅局具有7年追查期限,如果公司不幸被稅局抽查到,那么稅局通常會要求公司提供以前所有年度的財務報告與審計報告,如果沒有如實申報,公司有利潤的話,那是要受到“瞞稅”的罰款的,罰款最高5萬港幣,另外應繳稅款3倍,董事最高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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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A
第一, 零申報/業務不活躍審計報告
1. 沒有購買任何物業、資產;
2. 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銀行月結單);
3. 沒有經營任何業務,(包括香港本地業務和海外業務)。
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時,公司可以做0申報。 若以上三點滿足任何一點,則無法做0申報,否則作瞞稅處理,公司有被政府查處、罰款的風險。
第二,核數師報告,即正規途徑報稅審計 《香港公司法》規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遞交核數師報告,交代該年度內公司所從事的一切業務。無論公司有無盈利都必須遞交報告。 但交了報告并不等于一定要納稅。因為香港實行來源地征稅原則,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產生,則香港稅務局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交利得稅。要向香港政府申請海外利得,申請獲批準后就可豁免相應稅款。 所以正規途徑報稅遵循先“報”再“免”的原則。
為何“不需報稅,只要0申報”的觀點廣為流傳? 因為核數師報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須持牌的CPA注冊會計師方有資格出具核數師報告。內地的許多商業咨詢公司并不擁有合格的注冊會計師來完成核數師報告。 因此,為了避免麻煩與懷疑便聲稱“無需做核數師報告”或“只需要做0申報”。此種行為會給客人帶來極大法律隱患。當然,有些客人長期做業務不活躍的核數師報告,并且不經過香港進行業務,對此香港稅務局是很難采取法律行動的。但一旦客人經過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傳票,甚至被拘留。
代理B
一:零申報
做零申報(業務不活躍報告)一般性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第二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第三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
若沒有滿足以上三個條件,那么香港公司是不能直接做零申報。
代理C
香港政府規定申請香港公司零申報必須要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
第二,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
第三,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
只有滿足了這三個條件,香港公司才可以做一個業務不活躍報告(零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