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贊同來自: 紅毛先森
但根據香港公式法例規定,公司名稱需以可閱字樣展示在其注冊辦事處或營業地(也就是水牌),如公司未能遵從相關規定,有可能產生罰款高達上萬元。
除此之外,公司還需備一份商業登記證副本在經營地,以便查看。
商業登記條例也規定,任何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均需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展示于營業地點,以便有關當局人員隨時查閱。近期也有收到政府要上門檢查的郵件。
這兩個一年也沒多少費用,還是建議您保險起見做了比較好。
如有疑問,歡迎聯系。我司從事香港業務近20年,在香港有實際辦公場所,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