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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個稅法
第一條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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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
按境外繳納稅額抵免的計稅方法計算個稅。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稅,分國分項抵免。
稅法第七條 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準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