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之前幾年零申報,現在補做帳審計,香港稅務局會有怎樣的處罰?跪求權威回答
我們現在很想頭幾年的補齊做賬審計報稅,做成微虧會微盈,以后每年都正常審計寶石。現在找會計師事務所費用就不用說了,最害怕的核心問題是:聽網上有些比較了解情況人說,試想一個經營多年往年一直0申報,忽然今年的稅表與往年不同,報表和審計報告都看得出一定問題,稅局肯定會追繳稅和罰金的。0申報改正常申報,是稅局最容易看出問題一類,也是被重點追查的對象,相當于主動往槍口撞。
現在有沒有很懂的人士來回答,我們這種情況,補做審計報告報稅的 1)香港稅務局會不會因為我們之前虛假報稅,之前幾年按照估稅來收我們的稅?幾率大么?如果是這樣頭幾年估稅的話,估我們不得被罰交幾十萬上百萬港幣的稅了?有找了好多代理和會計師事務所問,很多回答都不確定。有的說稅務局質疑,可以給他們解釋或發求情信免于處罰,可信度大么? 2) 另外,香港稅務局我估計肯定會給我們罰款,我們這種情況會怎么罰? 罰多少呢?
現在愁死了,好幾個我這種情況朋友都注銷公司了,重新再注冊。可是現在開戶很難,條件高,查的嚴。另外,原來的客戶就難維持了,損失太大了。 怎么辦啊?
現在感覺搖搖欲墜!跪求權威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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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不用擔心,你現在開始做賬審計沒有一點問題。稅務局也不會去糾結你之前做的是不是零申報。
零申報的條件:公司沒有任何經營,走賬。
CRS出臺之前,可以說90%以上的香港離岸公司做的都是零申報。為什么呢? 只要不和香港本地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沒有利潤來源于香港,零申報的風險非常小,幾乎為零。稅務局為什么不查呢?其實人家什么都知道,這就是離岸金融中心相比一般稅務法區寬容的地方。
雖然做賬審計必須要從公司成立走賬時做起,但是香港稅務局不會因此將此作為不符點去對你進行罰款。至于有人說什么三倍罰款之類的,這個你可以放心,不會的。就像你說的,成立多年的公司,可以少做些盈利少交點稅。這也是CRS下比較好的應對措施。
樓主還是很明智的,做賬單據都有保留,做賬審計會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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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題主的還是有比較強的風險意識的。
現在根據你的情況 最好的方案就是 推翻之前的零報, 每年都做成弱虧! 以后再做成弱盈正常納稅就行了 這樣的話 是比較保險的。
你有保留月結單和購銷發票的話 可以按照實際發生的來做貿易帳 時間會長一些 但是是對你最好的。 不過這個方案的話 是需要你之前每年零報的回執 把這個東西交給會計師 讓會計師做審計報告的時候 做推翻 否定之前做的零報。
題主只需補四年的做賬審計,做個合并報告的話費用也就在一萬出頭 你重開公司 注銷公司、注冊公司、 還有最大頭的開戶費用 你可能要花到3W塊 且不算中間所需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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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法例和稅務條例都明確規定:任何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必須遞交做帳審計報告,交代該年度內公司所從事的一切業務。無論公司有無盈利都必須遞交報告。通過做賬審計,出核數報告去報稅,是最正規的報稅流程,不會有任何風險。
嚴格說,香港并不存在“零申報”這個說法。其實所謂的“零申報”就是在收到香港稅務局的利得稅申報表上寫個零。 通常成立了香港公司,只要銀行有款項進出,就不具備做“零申報”的條件了。
有些香港公司沒有規范去做審計,進行報稅維護,企圖走政府擦邊球避稅。香港稅局對香港公司的賬務有7年的追訴期,若7年中貴司存在經營行為且進行0報,,需要承擔罰款最高5萬港元,另外必須重新做帳,繳納3倍稅款,凍結銀行賬戶,對董事提出檢控,一經定罪,罰款HKD50000,最高監禁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