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贊同來自: FrankUnderwood 、Spacey
其實香港當?shù)氐亩悇罩贫纫?guī)定,香港公司自注冊下來起最長18個月內(nèi)就需要做第一份審計報告,如果該賬期內(nèi)香港公司未使用銀行賬戶收款或未開展業(yè)務的話,也需要做一份不活躍報告,之后的每個年度都需要做一次審計報告,以及遞交審計報告給稅局進行申報。所以如果長期零申報的客戶,最好從公司成立日開始補齊全部的審計報告,這個是最穩(wěn)妥的做法。很多客戶都被一些不了解香港稅務制度的代理告知香港公司在營業(yè)額低于多少金額以下就不需要做審計報告,這種說法是非常不負責的,一旦出現(xiàn)問題,最終的結果還是需要客戶承擔的。
香港政府今年下調了稅率,首個200萬港幣的利得稅征繳稅率是8.25%,200萬港幣以上的還是按之前的16.5%征繳,具體需要繳納的金額,其實主要依據(jù)理賬和審計報告的結果,由于客戶在補審計報告的時候,有時也會收到稅局那邊下發(fā)新的稅表(對于之前零申報的香港公司,稅局并不是每年下發(fā)利得稅和薪俸稅稅表),這種情況之下就不要繼續(xù)零申報處理,而是應該交由負責貴公司的香港會計師那邊處理,審計報告未做好之前,會計師會申請延期申報。
近一兩年開始,不管是香港的有關部門還是銀行方面都加大了對香港公司運營合法、稅務合規(guī)等方面的檢查,所以建議現(xiàn)在還在選擇零申報處理的客戶抓緊時間補審計報告,主動補做和被查到是完全兩回事,如果大家在香港公司注冊、做賬審計、銀行賬戶等方面有所疑問的話,歡迎大家加我的Q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