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禁止離岸公司參與國有經濟重要領域投資
保加利亞議會20日通過《優惠關稅區注冊企業及其實際所有人經濟和金融關系法》修正案,禁止離岸公司在保參與28項投資經營活動。包括禁止投資并購保信貸、保險、養老金、醫保、礦產勘探、倉儲、地產、會計、資產評估、民意調查、**、體育俱樂部、電視、廣播和平面媒體等行業,不得獲得電信運營商許可證、水資源運輸許可證、廢物回收許可證、并且不得參與保公、私項目的投標、公私合作伙伴項目和政府特許經營項目競標,不能獲得保《投資促進法》規定的投資補助,不能參與軍民兩用物品貿易、不能購買保國有或市政資產等。
該法案將于2014年1月1日生效,有6個月過渡期。然而,離岸公司受限經營不適用于以下情況:離岸公司的股份在歐盟或歐洲經濟區協議締約國的受監管市場中能夠交易,或離岸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所有者是保加利亞居民且實際所有者非常清楚等。
“為了保加利亞聯盟”議會團成員魯門·格切夫當天在議會辯論環節中說,一些來歷不明的公司和個人通過離岸法域將保加利亞的一些公共資產私有化,并引發了經濟和政治影響。
格切夫說,這項法律有利于優化公共采購機制,提升公司參與透明度,有效遏制洗錢等違法行為。
保加利亞共和國是歐洲東南部巴爾干半島上的一個國家。它與羅馬尼亞、塞爾維亞、馬其頓、希臘和土耳其接壤,東部濱臨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