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車網朋友過來看看,離岸家族信托定額年費最低只需8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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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修掌管的信托部門每年接待數百名身家過億美元的亞洲富豪,卻一直保持著1萬美元的家族信托定額年費。以信托資產1000萬美元計算,外資行的年平均費率高達資產的0.25%,李文修所在的銀行相當于主動放棄了60%的傭金收入。
“管理家族信托是私人銀行的重要增值服務,與其將信托業務變成‘搖錢樹’,還不如在覆蓋成本的前提下降低收費,將盡可能多的客戶資產鎖定在受托銀行的體系內。”李文修如是道出其中玄機。他是新加坡銀行財富規劃、信托與保險總監。
除了考慮收費高低,內地富豪們最頭疼的莫過于如何將境內財產通過合法途徑轉移至境外。本報調查發現,大額保單融資在香港和新加坡等離岸市場大行其道,銀行按保單年限厘定2%的借貸利率,投保人只需轉移40萬美元,最多承保1000萬美元,每年利息支出3.2萬美元則可被保單紅利覆蓋。
信托資產來源:
43歲的李強(化名)是民營企業主,兒子18歲已出國研修電影制作。盡管李強希望兒子能接手家族生意,但經歷多次爭吵,他已經做好了兒子“另起爐灶”的準備。
經內地銀行轉介,他找到了一家在香港注冊的私人銀行,希望通過設立離岸家族信托,為兒子預設創業基金。首先,李強選擇了不可撤銷信托,并委任自己最信任的生意合伙人作為監護人,等兒子大學畢業后,3年內根據其創業計劃批準最多100萬美元的啟動資金。不過,最大的問題在于——怎樣將國內資產合理轉移至境外?
離岸信托,顧名思義只接受境外資產,包括現金、股票、保險、上市公司股權、房產等流動資產。李強名下只有一處香港物業,且已轉入兒子名下。最終,他接受了客戶經理的建議,在新加坡成立離岸信托,一次性注入1000萬美元大額保單,而他自己僅需從內地調出40萬美元。
具體操作時,銀行作為受托人接納以保單為抵押品,提供160萬美元的保單融資,利率參考倫敦美元同業拆息(LIBOR)加140基點,目前約2%。根據借貸協議,貸款本金只需在被保險人身故才需要償還,當然受托人也可以選擇提前還款,靈活度極高。整個過程就類似于“按揭”買保險。
對李強來說,以200萬美元保費投保1000萬美元保額保單,其中實付40萬美元,其余160萬美元來自銀行貸款,可以說是**不賠。雖然貸款年利息支出3.2萬美元(實際利率隨LIBOR浮動),以該保單成立信托花費1萬美元,管理年費1萬美元;但以200萬美元的保費計,百慕大成立的保險公司提供年化4%的滾存紅利,李強8萬美元的收益足以償還信托日常開支。
定額年費低至8000美元
李文修稱,類似的大額保單融資已成為內地客戶首選的資產轉移方式。高杠桿、低投入,只要設立了家族信托,后續可靈活注入其他境外資產;作為受托人,銀行利用低廉的定額收費可以提升用戶資產的黏性。
記者調查發現,花旗、渣打和匯豐等外資行對于家族信托大多仍采取按資產比例收費的傳統模式,費率從資產比例的0.15%到0.4%不等,而新加坡與香港的一些本地銀行已逐漸轉向了定額收費模式。
以東亞銀行為例,入門級單層家族信托收費為1萬美元,信托設立的地點包含香港、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和澤西島等地;從第2年開始,管理年費只需8000美元,客戶亦無需為超額投資收益付費。如果要學習李嘉誠的復式結構或在信托中加入不動產,成立信托的收費逐級提升,封頂2萬美元。
至于房地產信托,則收費較高,李文修解釋說,銀行接受不動產,需聘請經紀公司,提供找租客、收取租金、申報房產稅等一系列外包服務。因此,只要信托資產中包含任何房產,客戶須額外支付法律及稅務費用。順應投資客對倫敦、新加坡等地物業的需求,新加坡銀行在上述兩地為私銀客戶提供最高60%的按揭貸款。
另有不愿具名的開曼私人信托公司(PTC)人士表示,開立家族信托的固定收費最低只要2000美元-3000美元,接受的資產范圍可包含未上市公司股份、廠房、農田甚至古董、游艇等流動性較差的資產。
“雖然靈活度較高,但TPC對客戶資料的保密管理存在隱憂。若拿開曼來說,當地政府8月與美國簽署了跨政府協議,信托賬戶隨時受《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影響,任何持有美國綠卡或家中有美國籍親屬的富人須格外留意。”李文修說。
信托地比價
香港信托人公會的最新調查顯示,1/3的受訪者曾以香港作為信托司法管轄區,其他受訪者則選擇較傳統的海外司法管轄區如開曼群島(14%)、BVI(13%)、澤西島(10%)及百慕大(4%)。而在新加坡,澤西島和新加坡本土是最熱門的兩大信托地。
前述例子中,李強在香港卻選擇開立司法管轄權在新加坡的家族信托,很重要的原因是新加坡信托法允許委托人保留在信托下的資產控制權和投資決定權。銀行作為受托人,必須將投資義務交給外部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委托人也可自行決定投資顧問,等于在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設置了天然防火墻。
但必須注意,如果受托人持有新加坡國籍或綠卡,每年就需要定時向新加坡國稅局申報信托資產和資本收益。雖然新加坡沒有資本增值稅,但富人最忌諱公開資產。
“選擇注入新加坡和澤西島的信托資產本身最好是‘干凈’的,任何非法收入來源很難逃脫兩地監管機構的盡職審查。”李文修說。
在香港,新修訂的信托法律將于12月1日生效,賦予受托人更大的預設權力:受托人有權委任代理人、代名人和托管人,加大了對受益人的保護;法案還廢除了陳舊的反財產恒繼規則,并引入永續家族信托。
香港信托人公會主席劉嘉時表示,新規厘清了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預計可吸引更多海外富人重新選擇香港作為信托管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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