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爾注冊的公司可以在國內開展業務嗎?

- 必須向中國主觀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 必須在中國境內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 必須在名稱中注明該外國公司的國籍以及責任形式。
-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 外國公司分之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事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是指外國公司依照東道國公司法規定的許可條件和程序,在東道國為其分支機構取得經營資格的法律行為。
(一)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與許可
1.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
我國《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外國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具備的條件主要包括:
(1)外國公司必須向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撥付與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國務院規定了營運資金最低限額的,必須達到該最低限額標準。
(2)外國公司必須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作為公司在中國境內的代表。
(3)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該外國公司的國籍及責任形式。
(4)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在其分支機構中置備外國公司章程。
2.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許可
如前所述,外國公司進入中國營業,必須取得中國政府的許可或批準。不同國家對外國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的許可和管理辦法不盡相同;發達國家對外國公司到本國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業務活動。發展中國家大多實行許可主義或核準主義,要求外國公司事先向東道國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審批或許可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設立分支機構的登記注冊手續,我國也采用這種做法。外國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門或國務院授權的其他部門審核批準。審批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二)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登記
外國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經中國主管機關審查批準后,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應依法自開業起30日內向稅務機構機關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