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冊對董事股東有什么要求?可以是同一人嗎?

股東和董事的最低數量要求:根據香港現行法例,注冊香港公司時至少需要配備一位股東和一位董事。股東可以同時兼任董事,但至少需要一個人來擔任這兩個角色。
身份驗證文件提交要求:為了完成注冊流程,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通常情況下需要提供身份證和護照的掃描件。如果沒有護照,也可以提供駕駛證或社??ǖ绕渌俜缴矸葑C明文件作為輔助驗證資料。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公司注冊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作為公司的出資者,股東有權分配并獲得公司盈利后的紅利,并在公司清盤程序中,在償還所有債務后獲得剩余資產。而股東的義務通常局限于其所持股份的未繳款額,這是有限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股東法律責任限度。
董事的職責:董事負責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雖然不直接涉及財務債務上的責任,但必須對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決策負責。
注冊資料的公開性:注冊香港公司時,必須向公司注冊處申報股東成員的姓名和住所地址,并記錄于股東登記冊。公眾可以通過網上數據庫查詢到公司的相關資料,包括法團成立表格、股份配發申報書以及周年申報表等。
隱私保護選擇:如果出于隱私保護或其他原因,公司可以考慮通過成立離岸公司來達到匿名目的,該離岸公司可以持有香港公司的股份并擔任其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