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變更股東及董事會被要求提供最新審計報告嗎?
1、影響香港公司其他業務事項的辦理。例如:轉股轉董會被要求提供最新審計報告。
2、銀行賬戶被凍結。隨著香港本地銀行對已有的本地銀行賬戶監管越來越嚴格,銀行會定期發出調查信函,要求香港公司遞交最新年度審計報告,如未能及時遞交,那么銀行賬戶有可能被凍結。
3、信譽掃地。多年累積的客戶信任度,可能會因為您的企業沒有正常進行審計申報稅務,而被客人知道后導致信譽掃地;
4、罰款與處罰。香港公司未及時進行稅務申報就會產生罰款,如一直不處理,最后的處罰將會是被告上法庭或限制出入香港。
追究這些問題的根本,其實都是香港政府及香港本地銀行,對注冊的香港公司業務情況存疑。而要向香港政府及香港本地銀行證明,香港公司業務的合法性,最好的證據就是香港執業會計師出具的香港公司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必須由第三方香港執業持牌會計師,對該香港公司賬目進行“核數”,因此具有很高的公信力)。
香港公司審計報告;
根據審計師的意見,通常可將審計報告分為五大類。
1、香港公司賬目的“無保留意見”審計(核數)報告
香港公司賬目于經過獨立執業會計師核賬及試算后,對賬目的真確性及合理性并無異議,并認為賬目是真實和公允地反映實際情況,便會發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在審計的過程當中,香港執牌會計師發現香港公司有部份財務數據,未能按既定的審計準則進行,或進行時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或干擾,便會對該香港公司發出“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有保留意見”可再細分為兩大項:
(1)是未全面性審計,泛指于審計過程中,香港執牌會計師未能取得適當及充足的審計憑證,以了解某項財務數據背后的真確性。
(2)“有保留意見”是執牌會計師對該香港公司的賬目并不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執牌會計師通常會對較重大的數據查核,才會決定會否發出有保留意見的報告。然而,如上述兩種情況的重大數據會普遍地出現于賬目上,則可能會導致更嚴重的有保留意見,包括“不予發表對賬目的意見”或“反對意見”。
2、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是指香港執牌會計師對香港公司的會計報表,依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查后,確認該香港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遵循了會計準則及有關規定。會計報表反映的內容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因此對該香港公司的會計報表無保留地表示滿意。
3、有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是指香港執牌會計師出具的,對香港公司會計報表反映的情況有保留意見的報告。通常是由于某些特殊事項的存在,使無保留意見的條件不完全具備,影響了被審計香港公司會計報表的合法、公正,因而香港執牌會計師對無保留意見加以修正,對香港公司影響事項發表保留意見,并表示對該意見負責。
由于“保留意見”是對某些事項可能給會計報表帶來的反映。因此,“保留意見”實質上是香港執牌會計師對香港公司編制的會計報表真實性所打的折扣。
4、“反對意見審計報告”;
“反對意見審計報告”也稱“否定意見審計報告”,指香港執牌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香港公司的會計報表不能公正的反映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從而提出否定香港公司會計報表的審計意見。
5、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