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注冊后如何維護?

1、公司年審
BVI公司每年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委托其注冊代理人向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支付牌照續牌費用,以保持公司良好存續狀態。對于上半年注冊和下半年注冊的BVI公司,在年審時間上有所區別。上半年注冊的BVI公司最晚申報時間應于次年和以后每年4月底前完成,否則將產生年費罰款,下半年注冊的BVI公司最晚申報時間應于次年和以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否則將產生年費罰款,年費罰款是政府牌照費的10%;50%;直至政府除名撤銷注冊。
2、經濟實質申報
英屬維爾京群島于2018年12月制定了《2018 年經濟實質(公司及有限合伙)法》,該法案要求BVI法律實體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后的6個月內,就其在該財務期間內的“相關活動”向BVI國際稅務局申報備案。“相關活動”具體包括以下9類業務:銀行業務、分銷和服務中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基金管理業務、總部業務、控股業務、保險業務、知識產權業務、航運業務。BVI公司如果不符合經濟實質要求,將面臨不同金額的罰款,性質惡劣的,BVI當局有權將違規的公司進行強制撤銷注冊,違規公司的董事及股東也會在BVI當地留有不良信譽記錄。
3、提交年度申報表
除在特定的少數情況下,BVI 公司須將其財務信息以年度財務報表的形式提供至注冊代理人處存檔。存檔時間要求為財政年度結束后的9個月內完成,如在到期日后30 天內未收到年度財務報表,注冊代理人則有義務向注冊處報告。如果公司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年度財務報表,可能導致高額罰款,且公司后續將無法出具良好存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