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注冊后還要做哪些維護?
1、公司年檢 依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每家新公司注冊成立18個月內,必須在公司秘書的組織下,舉行第一次股東大會。其后每個自然年度內,且不超過15個月必須舉行股東大會(AGM)。股東大會舉行后1個月內需要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進行年度申報(即年檢)。
2、稅務申報 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必須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提交一份,按照新加坡注冊會計師協會準則編譯的英文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而對于公司股東人數不超過20人,且股東都為個人股東(無公司股東),每年營業額不超過1000萬新幣的新加坡公司,則可以豁免進行賬務審計。而公司的稅務申報截止日期為每年的11月30日。
3、備存公司資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在新加坡合法注冊的公司,需要在特定公共機構備存“控權人登記冊”以及董事登記冊。
4、新加坡公司開戶 由于CRS協議的落實和國際“雙反”環境的形成,香港的等離岸公司熱門注冊地不可避免的受到影響。不少客商將目光轉向另一個熱門離岸公司注冊地:新加坡。并以新加坡公司為依托,開設新加坡銀行賬戶,以便繼續開展國際貿易活動。

1. 新加坡公司年審:
依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每家新加坡公司每年都需要辦理年審工作,年檢工作以及報稅工作,這兩項工作統稱為年審,其主要工作步驟為:
1)、每個自然年度內,且不超過15個月必須舉行股東大會(AGM);
2)、股東大會舉行后1個月內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進行年度申報,也就是年檢;
3)、在進行年檢的同時,向稅務局報稅;
2. 新加坡審計報稅:
1). 確認公司財年/會計年結日(Financial Year):
新成立公司第一年:做賬期間不低于6個月,或不超過18個月;
從成立第二年開始:根據第一年確定的年結日,做賬期是12個月。
2). 準備做賬資料:提供財年內所有銀行對賬單、銷售、采購單據(合同+發票+提單)、與經營相關的費用發票 及單據。
3). 審計:很多新加坡公司都達不到新加坡審計要求,也就不需要審計,所以財務可操作空間大也是新加坡公司受歡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新加坡公司審計要求:(1)年營業額超過1000萬新幣(730多萬美元)(2)總資產超過1000萬新幣 (3)雇員超過50人,這3)項中同時滿足2項,才需要進行審計
4). 報稅:
新加坡公司所得稅報稅期為每年5 月-11 月底,即使是無運營的公司,也需要進行稅務申報。新成立公司一般在成立后第三年才會收到稅表,如2020 年成立,2022 年收到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