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賬審計出具的審計報告,所需資料
1、香港公司基本資料:公司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章程、最近期周年申報表等;
2、香港公司財務報表以及相關電子表格;
3、審計年度內的記賬憑證,包括收入、支出票據等;
4、香港公司賬冊,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銀行日記賬以及現金日記賬;
5、在所屬賬期內發生的購銷合同、購貨、銷貨發票等;
6、在審計年度內的所有銀行月結單;
7、在審計年度內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票據,包括工資、辦公、租金、水電費、招待費等;
8、庫存商品明細帳;
9、上一期審計報告(若為首次做賬審計則不需提供)。
香港公司審計并不是臨時抱佛腳就能夠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的。需要香港公司平時對內部流程的合理規劃和梳理,注重平時積累,才有可能獲得“無保留意見”的審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