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增資登記和付款要在一家銀行嗎?

辦理地點:境內機構應在其所在地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由約定的其中一家境內機構向其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登記,其他機構可向登記地銀行領取業務登記憑證。
提交資料:
1.《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和業務登記憑證;
2.該筆境外投資相關主管部門對境外投資變更事項的批準、備案文件或無異議材料等(按規定無需提供的除外);
3.視具體變更事項,提供境外投資資金來源證明、資金使用計劃、企業有關權力機構關于境外投資的相關決議等真實性證明材料;
4.如新增境內投資者,應提供該境內投資者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注意事項:
1.銀行完成登記并打印業務登記憑證,供企業辦理相關資金匯兌手續。
2.境內機構因轉股、減資等原因不再持有境外企業股權的,也按照變更登記辦理。
3.境內投資者收購其他境內投資者境外企業股權的,由股權出讓方辦理變更登記。
4.境外放款轉為對境外公司股權的,應先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境外放款變更或注銷登記,再辦理境外直接投資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