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支付香港公司商標使用費用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優惠政策嗎?

特許權利費是指為獲得使用以下權利而支付的費用:
- 與制造被估貨物有關的專利、設計、圖樣、工序和訣竅等;
- 與被估貨物的出口銷售有關的商標、注冊設計等;
- 與被估貨物的使用有關的著作權、版權等。
上述支付的對象可以歸納為權利、信息和服務等三類。這些權利有的已為法律所確認、規范和保護(如專利、著作權、注冊商標等),有的尚未被法律所確認(如信息、服務、訣竅)。
使用其它經濟單位所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類似的專有權利的付款。
根據《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符合條件的香港非居民企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率可享受7%的優惠稅率,否則按1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