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低價值商品免征進口增值稅規定
終止低于22歐元的進口增值稅豁免政策
目前對于貨物價值低于€22進口到歐盟國家是免征VAT的,2021年7月1日之后,所有進口到歐盟國家的貨物均需要繳納VAT
新政策將創建一個進口計劃,商品價值不超過150歐元,賣家可以在銷售點向歐盟買家收取增值稅,通過“進口一站式服務”(IOSS)申報和繳納增值稅,為商品提供“綠色通道”,讓其快速便捷地通關。這些商品將在進口時免征增值稅,從而可以在海關快速放行。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簡化機制,就是由海關申報人(例如郵政經營者,快遞公司,海關代理)從客戶那里收取進口增值稅,這些增值稅將按月支付給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