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及貿工部出臺新規定,對埃及出口商品的生產廠商需在埃及進出口控制總局(GOEIC)注冊。未完成注冊的廠商,埃海關將對其產品不予放行。新規定將在出臺后兩個月(2016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注冊須由生產廠商的法定代表人、品牌所有者或前兩者的法定委托人完成。注冊所需資料如下:
1、生產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實體及經營范圍證件;
3、生產商自有品牌及其代理或授權的品牌信息;
4、工廠申請并獲得的質量監管認證、符合環境標準和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證明、以及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的認證;
5、同意接受埃方技術團組對工廠安全生產和環境標準進行核查。
需注冊的商品清單如下:
零售奶制品;零售水果罐頭及果干;零售食用油及油脂;零售的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類食品;糖類;面食;零售果汁;純凈水、礦泉水及汽水;化妝品、護膚品、牙齒護理品、除臭劑、洗浴用品、香水;零售肥皂、香皂類清潔用品;地面覆蓋產品;餐具和廚具;浴缸、洗手臺、馬桶;衛生紙、化妝紙、尿不濕;瓷磚;玻璃材質的桌子;軍工鐵具;爐具、炸鍋、空調、風扇、洗衣機、攪拌器、熱水器等家電;家具及辦公家具;自行車、摩托車及電動車;鐘表;家用照明設備;兒童玩具。
新規還規定,裝運單據(提單、發票、產地證等)必須由出口商銀行直接交給進口商銀行,不可交給進口商或通過出口商遞交給進口商銀行,否則將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