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增資減資知識小分享
1、增資或減資的條件
公司法規定,有限

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資本或減少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違反上述增資和減資條件和程序,會導致公司增資的無效或被撤銷。
2、增資或減資的程序
股東大會作出增資或減資的決議,并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于減資,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1)公司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2)通知債權人和對外公告。公司應當自做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3)債務清償或擔保。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辦理增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增減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