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班牙公司注冊
一.優勢:
- 顯示國際企業形象,便于發展跨國業務;
- 方便資本重組,在國外上市,加強海外融資能力;
- 利用離岸公司做出口轉手,可合法減低關稅;
- 避開外匯管理,資金進出口自由,收款不需經過代理,方便結算;
- 便于反向投資,回大陸成立外資或合資企業;
- 移民及簽證便利。
二.設立西班牙公司的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S. A.)、責任有限公司(S. L.)以及個人實體,西班牙可以個人獨資。
- 西班牙股份公司法第4條的規定,注冊資金最低不得少于60102歐元;注冊時必須最少支付注冊資金的25%,其余部分可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在一定的時間內到位。
- 責任有限公司(S. L.)
- 最低注冊資本為3000歐元,自從1995年修改了公司法以后,已經取消了最高注冊資本不得超過300506歐元的限額。
三.注冊條件 :
- 一個或多個股東,可其他國;
- 新公司的名字需在西班牙商業中心登記;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為3000歐元;
- 在注冊公司名稱和拿到地契之前需公證;
- 稅號/身份證號:須持有稅號(合法的稅號)或者外國人身份證號(個人的身份證);
- 填寫并且提交轉讓稅(資本轉移和合法的企業交易形式),在簽署地契之后的一個月內繳納股本1%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