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香港公司進行公證認證股東不能來面簽怎么解決?
香港公司設立后,在大陸開展業務需要辦理公證認證,一般會涉及到公司的注冊證書文件以及公司的一些記錄等需要公證認證后被大陸來認可,比如董事會記錄,授權書等。
香港公證處從2012年7月5日開始,涉及到董事會決議的,董事必須去香港公證人面前面簽。唯一董事不能過去簽字,可以增加一名可以去香港簽字的董事就可以了,到時候由可以過去簽字的董事把文件帶到香港去就可以了。如果全部過不去了,也可以視頻見證簽字。
國內打官司需要公證的文件有: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AR1文件、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就可以,簽字之后7個工作日就可以辦理完成。
由于香港屬于海牙組織成員,所以辦理的流程比起其他國家的公證認證就方便很多,而且香港離大陸也很近,時效性就便捷了不少。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
2、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專遞。
中國沒有加入海牙組織成員國,所以就沒有其他人所說的要到領事館進行認證。認證完成后直接去法院提供資料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了。
香港公司法律訴訟公證的流程:
香港公司用于國內需要辦理的是香港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首先由司法部授權的香港中國委托公證人對所要公證的香港公司的主體文件及授權委托書進行公證,然后送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備注:香港公司的文件用于國內,如牽涉到授權委托書,一般情況下需要香港公司的負責人當著香港律師的面進行面簽,具體詳情請咨詢盛世集團律師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