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首先注冊一家香港公司作為中轉地,接著用注冊好的香港公司和國外客戶進行國際貿易,簽下定單,國外客戶付款至香港公司的離岸賬戶中
2.從國內工廠購貨,然后以香港公司的名義和工廠簽定訂貨合同,工廠出貨時,找外貿代理出單據,以稍高于成本的價格出口到我們的香港公司,貨物報關出關,注冊的香港公司就有了該貨物的所有權,通過另外背書修改提單,即可將貨物以香港公司的名義賣給了國外客戶。
3.之后,貨物到達國外客戶手上,對方會將錢匯入香港公司離岸帳戶,香港公司再把有關成本服務費用支付給外貿代理公司,外貿代理公司去做退稅核銷,然后再將成本打給工廠,這樣利潤就留在香港離岸賬戶上。
留在離岸賬戶上的這筆利潤不會被結匯,在外匯使用上可以隨意支配,也不需要交任何稅,因為利潤不在香港產生則不征收海外利得稅。需要用到這筆錢時,可通過轉賬直接劃到國內公司的賬戶或個人的外幣賬戶上,可以隨時提現。
由此可見,注冊香港離岸公司做轉口貿易的好處很多,利用香港公司操作跨境電子商務的環節中,省去了麻煩的手續,直接利用離岸公司做中間商,對于國外客戶香港公司是出口商,對生產產品的工廠方又是外貿公司的業務員,而委托外貿代理時代理也接觸不到國外客戶,這種操作方式屬于轉口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