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法定秘書Hongkong company Legal secretary
根據《公司條例》的154條規定,在香港成立公司必須要設立一位法定的秘書(Secretary),也可以由其中的一名董事兼任。若香港公司的秘書屬于個人的,需要常居住在香港,若是屬于法人團體的,則必須設有注冊辦事處或者是營業地點。
香港公司法定秘書Hongkong company Legal secretary的工作
1、辦理股份轉讓的證明
2、向處長呈送必要的報告
3、向有關人士發出通知
4、簽署某些公司檔:如法定宣告書、資產負債表復本等
5、保存公司的各種名冊、登記冊
6、參加公司會議并做記錄
7、處理公司往來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