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SCR建冊是強制的嗎?

以下是關于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一些重要信息:
如某人符合一個或以上的下述條件,則該人對適用公司有重大控制權
- 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
- 如該公司有股本—該公司25%以上的已發(fā)行股份
- 如該公司沒有股本—分攤該公司25%以上的資本或分享該公司25%以上的利潤(視情況所需而定)的權利
- 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表決權
- 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委任或罷免該公司董事局的過半數(shù)董事的權利
- 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該公司發(fā)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
SCR的要求對香港公司是強制性的,并且在2018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公司必須符合這些要求,并確保SCR的信息準確、完整并及時更新。不遵守SCR的規(guī)定可能會導致公司面臨罰款或法律責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