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的“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想要拿到這個文件,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核心條件:
1) 在香港有實際辦公場所和雇員;
2) 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員要是香港的居民,且在香港有住所;
3) 企業在香港有實質的業務經營和收入;
大多數人注冊的香港公司,都是當離岸公司來用的,并沒有在香港本地有任何實際經營,所以公司賬戶信息必然是在CRS交換范圍內的,并且已經交換回國內稅局了,當然當前國內也并沒有查,并沒有要求補稅(按稅法相關規定,公司需要補兩地稅差即8.5%,股東個人獲得的分紅需要按20%交個稅),但CRS實施的目的就是查稅追稅,要求補稅也是早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