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的離岸賬戶如果被凍結或注銷,銀行會扣押存款不還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釋 15號)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 根據這一規定,銀行賬戶(存款)的凍結期限只有六個月、動產查扣期限為一年、一般財產的查封凍結期限為二年。
非司法凍結,原因:內部管理或應監管要求需要,如證件到期未更新、長期不動戶、高風險國家地區交易等。這種情況配合銀行提供資料解凍即可。
如果遇到銀行通知關閉離岸賬戶,那就只能將余額轉移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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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離岸賬戶不符合銀行內控合規要求,銀行確實會有可能會將賬戶凍結或注銷關閉你的賬戶。但是你大可放心,賬戶沒了,錢還在的。一般銀行常用做法是會把你離岸賬戶里的余額放在支票上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