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eVa - 協橋 - 吳衛宏
注冊資本代表公司之集資能力,其多少視乎股東投資的金額。此外,注冊資本亦可視為股東對公司的承諾程度,注冊資本的逾大,第三者對公司的信心亦逾大。
BVI公司其他方面注冊要求
BVI公司構成:只有一個申請者即可成立海外離岸BVI公司,公司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802D或它們的縮寫,如:LTD、CORP或S.A.。公司名稱不能以"信托公司"或"銀行"或其它被認為意思相似的詞結尾,除非這些公司在英屬維京群島獲得相應的執照。
BVI 公司董事:一個或多個董事,可以是法人實體或任何國籍的自然人。
BVI 公司董事會秘書:委認秘書雖不是強制的,但BVI政府建議這樣做。
BVI 公司董事會議:董事可在任一國家舉行會議,或通過代理參加這樣的會議。
BVI 公司股權:董事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以不是公司股東。 股東僅需一位年滿18歲以上股東,股東的個人資料不用公開。但是,股東記錄冊必須存放于公司位于BVI的注冊辦事處。公司可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注冊優點
一人出任股東董事: 保證公司的絕對個人私有權,安全可靠;
無需提交辦公地址: 注冊代理代提供政府認可的注冊地址,靈活便利;
注冊資本無需注資: 注冊資本為認購形式,而無需實質注入公司;
無需做帳報稅繳稅: 省時,省力,省錢。(香港公司有收入須做帳報稅);
開設銀行外幣帳號: 擁有銀行離岸外幣帳號的最佳途徑,可收開信用證;
不受行業限制要求: 可注冊廣泛的行業,公司名稱靈活且限制少;
成立迅速手續簡單: 無需繁瑣的行業部門審批,備有現成空殼公司;
方便融資擇機上市: 使具規模的盈利公司有在國際金融中心上市的可能;
隱秘身份保護隱私: 公司股東資料可以隱秘,無需披露;
有效減少風險承擔: 運用海外離岸有限公司運作商業,確保個人財產安全;
使用信托避免麻煩: 離岸信托,避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和遺產稅;
提升公司形象地位: 海外離岸公司廣泛的被各國政府及國際商業銀行認可;
可以持有物業資本: 物業或資本轉移時,只需轉移公司股權,簡單免稅;
政策穩定永久擁有: 公司按時續期申報,可無限期延續經營;
國際公司信心保證: 海外離岸公司,國際承認,受相應的國際法律保護。
優勢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BVI)注冊海外離岸公司的最大的好處是離岸公司可以享有課稅極低、甚至乎免稅的優惠,有利于企業進行各種財務調度的安排:此外,離岸公司更可擁有高度保密性及較少的外匯管制。由于在該地區投資多數會豁免征收利得稅,故一般從事控股、金融、保險及海外基金的公司,都會選擇將離岸公司注冊于這類稅務天堂。而且通過特定的信托安排,信托公司亦可避過繳納遺產稅。具體優勢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BVI(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非常穩定;
- BVI有良好的金融法律服務機構,方便各種金融機構或基金會的成立與發展;
- BVI政府保護股東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
- BVI注冊公司不受股東人數限制,一個人可以注冊成立有限公司;
- BVI政府為各企業提供隱私保護,董事資料絕對保密;
- 低稅率,在該島注冊成立的公司所受的稅務管制非常少;
- 不需會計師的審核報告,只需保留資料反映經濟狀況即可;
- 在外地經營所得利潤無須交利得稅,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 島上企業在世界各地均可開立銀行賬戶;
- 政治經濟環境穩定,便于融資上市;
- 無須遞交經審計之賬目。
BVI公司年度執照費用繳納注意事項
(1)上半年(一月至六月)組建的海外離岸公司:
— BVI公司執照年度費用應在1月1日至5月31日繳納;
— 6月1日至7月31日繳納,支付10%追加罰款;
— 8月1日至10月31日繳納,支付50%追加罰款;
— 自11月1日起,自BVI注冊署刪除公司記錄。
(2)下半年(七月至十二月)組建的海外離岸公司:
— BVI公司執照年度費用應在7月1日至11月30日繳納;
— 12月1日至1月31日繳納,支付10%追加罰款;
— 2月1日至4月30日繳納,支付50%追加罰款;
— 自5月1日起,自BVI注冊署刪除公司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