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香港公司法的規(guī)定,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其組織架構(gòu)必須最少有 1名股東,1名董事,及 1名公司秘書,股東和董事身份是可重疊的。
例如:甲方及乙方共同籌組一家有限公司,雙方均出資且成為管理者,那么他們的身份則是公司的股東兼董事, 另一方面,其中一人更可兼任公司秘書
PS:兩名股東及董事都不一定要是香港居民,但公司秘書則必定要是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或是香港法人團(tuán)體 (即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公司屬法人組織,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公司可以擁有資產(chǎn)并簽署合約。所有股東為有限責(zé)任,以出資為限,如果公司結(jié)束資不抵債,只需將公司清盤,不牽涉?zhèn)€人。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需要核數(shù)(審計),并向稅局提交。政府征收純利的16.5%利得稅,首個200萬利潤稅率減半,按8.25%稅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