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媒體報道,根據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國財長,以及其它合共51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簽署的協議,從2017年起,這些國家或地區有權從簽署協議的其它國家或地區的金融機構收集所有金融信息,并和協議范圍內的地區自動進行信息交換。
簽署協議的各國金融機構必須從2015年12月30日起記錄下各自賬戶中的原有存量,2016年1月1日起確定新客戶的稅務定居點。首次數據信息交換將在2017年9月開始進行。
德國財長朔伊布勒表示,舊有的銀行保密形式已經過時,逃稅者今后將難以逃過本國的財政機關,把錢隱藏起來。
中國內地、香港、巴西、俄羅斯和新加坡等國將在2018年開始落實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