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贊同來自: feidog
香港公司稅務優惠估計你也有聽說吧,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征稅,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交稅,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用在香港交納利得稅(所得稅)。這項原則本身非常清晰明確,但在實際應用上,有時可能會引起爭議,主要是在界定業務是否在香港發生,利潤是否來源于香港的問題上存在爭議。有關于此的判斷標準如下:
利潤在否香港本地產生,主要根據事實來判定,如果業務在香港本地發生,則利潤將會被認為源自香港,需要向香港政府納稅。一般驗證業務是否在香港發生:
- 如在香港本地經營任何行業 、專業或業務,則所得利潤需要在香港繳稅;
- 如銷售的對象是香港顧客,則所得利潤需要在香港繳稅;
- 如果買賣合約在香港簽訂,則所得利潤需要在香港繳稅;
- 是否在香港發生報關,收發貨等;
- 是否在香港政府留有其他經營記錄等。
上面大多是之前代理發給我的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