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實際交易金額弄錯,怎么合理向海關申請修改?
與A公司作交易時,對方要求我們制作B公司為抬頭的PI,并且提高價錢為 USD9813。
A公司就以B公司名義匯款實際交易金額USD7620給我們。
在出貨的時候,客戶要求要出貨給A公司,單據上也要標明A公司為收貨人。 但因為一時忘了,用了假的PI上面的金額報關。
去跟海關申請更改金額時,海關發現匯款人與收貨人(報單上面顯示)不同,要求解釋。(但是對我來說,就是同一家...)
我可以老實的跟海關說嗎?這兩家就是同一家公司,而金額部分的確是我不小心打錯了。 因為我問了長期合作的報關公司,他要我自己決定,他只負責遞單。
在此請教各位前輩,在解釋過程中有哪些問題要注意的。 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