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h2355499818 - 香港環海注冊有限公司 - 顧問 劉志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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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貨款很大,可以采用轉口貿易的方式來核銷退稅。
案例分析
1.國內公司利用香港公司轉口貿易操作模式的優勢。
A為國內公司, B為香港公司,C為海外公司
舉例:你國內有一批貨是100萬要賣給海外客戶,這批貨分為成本(70萬)和利潤(30萬),
然后你將以成本價格70賣給自己的香港公司,然后再利用香港公司100萬賣給海外客戶,海外公司像你們香港公司匯入100萬,
然后這其中就有30萬是利潤,和70萬成本,70萬成本你再轉到國內賬戶進行退稅。
這樣操作 其中的純利潤30萬是保留在香港公司賬戶,無需交稅,通過離岸公司轉款貿易完全可以合法合理避稅。雙重利潤。以國內公司名義以成本價格賣給香港公司,然后在讓貨代報關更改自己的香港公司名稱,在以香港公司名義與海外客戶合作,海外客戶匯款時匯到香港公司的離岸賬戶上,那么,國內公司的成本價格賣給香港公司的那筆費用打到國內公司進行澆水退稅,剩余的款是利潤就留著香港賬戶里面,進行合法合理避稅,無需繳任何稅。雙重利潤,利潤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