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亞公司注冊資格標準

董事
利比里亞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董事,他可能具有任何國籍,可能是自然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沒有要求召開理事會會議。公共檔案上不會出現董事的名字。
經理
利比里亞公司通過其經理而不是董事運作。董事所作決定的執行工作由經理完成。他們也有權簽署約束公司的必要文件。因此,利比里亞公司必須有經理:通常是總監、財政部長。同一個人可以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理"頭銜。這些經理可以是任何國籍的個人或法人。
秘書
利比里亞的非常駐公司可以任命一名公司秘書,但這不是強制性的。秘書可能是法人團體或個人。公司秘書可能具有任何國籍,不需要是利比里亞居民。
股東
利比里亞的每一個非居民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個股東,該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居民或非居民。不需要舉行年度大會。股東的詳細資料無法在公共記錄中找到。
受益人
實際所有人的詳細情況無法在公共記錄上找到。公眾獲取信息利比里亞協會法不要求公開股東、董事或官員的信息。
注冊辦事處
企業家必須有合法的地址,即:利比里亞公司注冊辦事處
股票資本和股份
標準的利比里亞公司的授權資本為500份額,沒有面值,或超過股票面值總額的50000美元。授權股本可以任何貨幣表示.最低發行股本為1美元,標準授權股本為5萬美元,或按面值計5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