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京群島BVI公司注冊流程及條件

1.BVI公司構成只有一個申請者即可成立海外離岸BVI公司,公司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們的縮寫,如:LTD、CORP或S.A。公司名稱不能以“信托公司”或“銀行”或其它被認為意思相似的詞結尾,除非這些公司再英屬維爾京群島獲得相應的執照。
2.BVI公司董事至少一位董事和股東,可以是法人實體或任何國籍的自然人,BVI董事會秘書,委任秘書雖不是強制的,但BVI政府建議這樣做。董事可在任意國家舉行會議,或通過代理參加這樣的會議。
3. 董事股東地址證明例如近3個月發出的的信用卡/銀行對賬單、水電費對賬單,其中一份即可。
4. BVI公司注冊地址BVI公司注冊地址必須在英屬維京群島。
5. BVI公司股權董事或公司管理人員可以不是公司股東。
6. BVI公司稅收免除任何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從事的經營活動及商業活動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