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增資后章程修改需要備案嗎?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的規定,當香港公司的章程細則發生修改時,必須在修改生效后的15天內將特別決議通知書、修改后的章程文件及更改的證明文件提交給香港公司注冊處。這一規定確保了公司章程的變更得到正式記錄和認可,維護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合規性。
香港公司增資后,由于股本結構發生了變化,可能需要修訂公司章程中的有關股本的條款。在完成相關決議后,公司需要在指定時間內向香港政府備案,包括將增資擴股的決議和變更后的章程文件報送至香港政府進行審批和登記。
如果私人公司或公眾公司修改其章程細則導致不再符合相關規定,還必須在修改生效的日期后的15日內,將更改公司地位的通知交付處長登記,并符合指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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