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利得稅扣除項目

營業費用:企業在產生利潤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與業務直接相關的費用,如員工薪酬、租金、廣告宣傳費等。
折舊和攤銷:固定資產的折舊或者無形資產的攤銷可以作為扣除項目。
壞賬及呆賬:企業因債務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可以在一定條件下扣除。
利息支出: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合理利息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利潤時扣除。
捐贈:企業向認可的慈善機構或公益信托所作的捐贈,可在規定限額內扣除。
虧損:企業在一個課稅年度內的虧損,可以結轉至以后年度抵扣。
資本性質的開支:企業為產生利潤而進行的資本性質的開支,如購買機器設備等長期資產,可以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分期攤銷。
研究與開發開支:企業進行的研究與開發活動所產生的開支,可能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獲得額外的稅收優惠。
稅務優惠:香港稅法可能還會提供其他特定項目的扣稅優惠,如對某些初創企業的優惠措施等。
其他可扣除項目:依據香港《稅務條例》及其附表的規定,還可能有其他的可扣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