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做為公司負責人,必須要清楚一點。香港公司一旦正常營業后,必須要在一個月內向稅局書面提出修改經營范圍(業務性質),必須明確香港公司的經營范圍(業務性質)和開業日期,不可以再默認為CORP。如果香港公司已經開業,業務性質還未明確,繼續使用默認的CORP,一旦被稅局抽查到,將會面臨罰款。在離岸 快車上就看到過有朋友收到相關的罰款通知單。還有一點,香港公司業務性質為CORP的話可能還會影響后續銀行開戶。所以建議離岸快車各位老板,在注冊香港公司提交資料的時候就想清楚經營范圍,以免后續修改又多了一筆變更費用。


隨著香港公司法規定現在注冊公司要寫經營范圍,現在越來越多的客戶為寫經營范圍而苦惱,那么應該怎么寫經營范圍?怎么寫比較好?
經營范圍的定義:
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法人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法人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法人業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人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
怎么寫香港公司經營范圍
很多客戶在香港注冊離岸以后對經營范圍比較糾結,被內地公司所影響,內地企業所注冊的公司一般有經營范圍顯示在營業執照上,而香港的企業是沒有的,香港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不會體現在注冊證書上,只會體現在香港公司稅務登記證上面.
而香港公司的經營范圍寫法也相當自由,比如您的公司是做外貿企業的,直接寫“國際貿易”或者“進出口貿易”即可。比如您做傳媒廣告類的公司,也是一樣的,寫傳媒,廣告即可,無需詳細的寫出是做某個產品某個行業。
如果您的公司經營范圍過廣,涉及的業務過多,您可以選擇不寫經營范圍,即注冊下來以后為CORP。建議您還是寫上經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