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公司注冊
在丹麥注冊公司的業務結構
可用于在丹麥注冊公司的各種公司實體包括:
1、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也稱為 Anpartsselskab (ApS)。丹麥最常見的業務結構是 ApS。ApS 可由一名成員組成,且對該成員的居住地沒有任何限制。在丹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 40,000 丹麥克朗。丹麥 ApS 合作伙伴根據其貢獻的數量對企業的負債負責。
2、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也稱為 Aktieselkab (AS)。成立有限公司需要 400,000 丹麥克朗的股本。責任受到限制,因此公司所有者僅對其初始資本投資負責。
3、獨資企業
在丹麥注冊獨資公司沒有啟動成本,并且在法律上受業主私人資源的約束。與有限責任企業相反,在獨資企業中,業主的私人財產在債權人提出要求時不會受到保護。
4、分支機構
分公司也可用于在丹麥注冊公司。分支機構不是不同的法律實體。它們是總部位于其他地點的公司的分支機構。丹麥公司的分支機構注冊可以通過在丹麥商業當局注冊分支機構來輕松完成。由于分支機構是其母公司的一個部門,因此成立分支機構不需要最低資本。母公司對其丹麥分公司的債務和義務負責。
丹麥公司注冊 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1、丹麥公司注冊資本最低5萬丹麥克朗,需實繳驗資
2、需提供在丹麥的有效注冊地址
3、擬定丹麥公司的注冊名稱
4、 ApS私人有限公司是最常見的公司類型
5、確定公司的活動目的和業務范圍
6、公司股東至少1人,提供身份證、護照復印件、住址證明等文件
7、所有文件需做英文翻譯及公證認證